境外不動產親屬交易當心 財政部嚴查「假買賣真贈與」
隨著海外置產日益普遍,國人處分境外不動產時需特別注意稅務規範。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近日提醒,將境外不動產出售給二親等內親屬時,若無法提供確切的價金支付證明,即便雙方簽有買賣契約,仍可能被國稅局認定為贈與行為,須課徵10%至20%的贈與稅。此規定旨在防堵納稅人透過境外交易規避稅負,確保稅制公平性。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經常居住於中華民國境內的國民,其全球財產無論位於國內或海外,皆屬贈與稅課徵範圍。特別是二親等以內親屬間的財產移轉,包括父母與子女、兄弟姐妹之間的交易,稅捐機關會從嚴審查實質交易內容。納稅人必須提供完整的金流紀錄,證明買方確實有支付價款的能力與事實,否則極可能被視為贈與。
國稅局舉例說明,2022年間一名林姓民眾將位於境外的房產移轉給女兒,雖主張屬買賣行為並提出當地不動產鑑價報告,但因無法出示女兒支付價款的資金流程證明,最終被核定為贈與案件。該房產價值約1,779萬元,扣除當年度244萬元免稅額後,按10%稅率計算,需補繳153.5萬元贈與稅。此案例顯示,即便財產位於海外,仍難逃稅捐機關的追查。
值得注意的是,隨著國際稅務資訊交換機制日益完善,台灣已與多國簽署租稅協定,境外財產交易資訊越來越透明。國稅局可透過與其他國家的稅務情報交換,掌握納稅人在海外的資產移轉情況。許多民眾誤以為境外財產不受台灣稅法規範,此一觀念亟需修正。
對於有計畫將境外不動產移轉給親屬的民眾,國稅局建議應事先備妥完整文件,包括買賣契約書、價款收付紀錄及買方資金來源證明等。若買方資金係來自貸款,需提供銀行貸款證明;若為自有資金,則需說明資金累積過程與證明文件。唯有完備的交易資料,才能避免事後被認定為贈與行為而補繳稅款。
從稅務規劃角度來看,民眾進行親屬間財產移轉時,應誠實申報並遵守相關規定,切勿心存僥倖。與其事後被查獲補稅甚至處罰,不如事前諮詢專業人士,選擇合法節稅方式。財政部也持續加強國際稅務合作,未來對境外資產的查核將更趨嚴格,納稅人應正視此一趨勢。
總體而言,這項提醒反映政府加強境外稅務管理的決心,也顯示跨境稅務資訊交換已成全球趨勢。納稅人在進行海外資產規劃時,除考量投資報酬外,更應重視稅務合規性,才能確保財產移轉順利完成,避免不必要的稅務風險。圖/google map M傳媒 https://94m.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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