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風災房屋稅減免申請期限115年3月22日
【今傳媒/記者許玉枝報導】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因丹娜絲颱風侵襲導致本市多處房屋受損,受災市民可於今(114)年8月15日前向區公所申請安遷救助或修繕補助。該局將秉持簡化、寬鬆及優先處理的原則,根據區公所提供的安遷救助及修繕補助清冊,主動辦理房屋稅減免。
財政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若市民在8月16日後未向區公所申請相關補助,仍可提供受災照片及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局所屬分局或6處「多點·跨區·全功能稅務櫃臺」申請減免。此外,也可透過本局網站「災害損失稅捐減免專區」或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進行線上申辦。
財稅局提醒,房屋因風災受損的市民,請務必於明(115)年3月22日前向財稅局申請房屋稅減免,以保障自身權益。如有任何疑問,可於上班時間撥打0800-000-321免費服務電話,將有專人提供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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