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
提醒113年度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催繳仍逾期繳納或尚未繳納的車主,近期高雄區監理所以雙掛號方式寄出汽燃費違費處分書,繳納期限至114年6月30日止。若逾期仍未繳納,除停止辦理各項車籍異動,並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高雄區監理所表示,汽燃費違費處分書可至銀行、郵局、農(漁)會等金融機構或超商(統一、萊爾富、全家、OK)臨櫃繳費,亦可至鄰近的監理所、站臨櫃繳納。
若您有任何繳費疑問,可下載使用監理服務APP或上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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