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男 博士/台灣私立學校教育產業工會秘書長、金門大學國際事務系兼任助理教授
教育殿堂,本應是涵養莘莘學子的沃土,亦是教職員工揮灑熱忱的園囿。然而,當「公」字高懸,卻淪為冰冷的圭臬,當「無私」的旗幟招展,卻掩蓋了「公而忘私」的漠然,校園職場霸凌的陰影便如揮之不去的濃霧,悄然侵蝕著這片理應純淨的土地。
教育部頒布的《防治與處理作業要點》,字字句句皆是期許,宛如一紙承諾,欲為受困者撐起一方晴空。然而,縱使法條詳盡,猶如精密的儀器,若缺乏執行的溫度,終究淪為冰冷的陳設。部內尚且傳出霸凌之聲,可見制度的善意,仍需人為的暖流方能真正運行。
目光轉向私校,那幽微的角落,霸凌的樣態與傷痕,往往更甚於公立體系,如同暗夜中難以言說的痛楚。監察院的警示猶在耳畔,如同暮鼓晨鐘,敲醒了本應警覺的行政之責。然而,對比部長在部內風波後那溫煦的慰問與承諾,私校受害者的遭遇,卻彷彿被隔絕在重重帷幕之後,那「永遠不需要單獨挑戰」的誓言,聽來竟是如此的遙遠而諷刺。公私之間,不僅是法規的偏失,更是執行上那道難以跨越的鴻溝,一道名為「制度歧視」的無形枷鎖。
許多陳情人的遭遇,便是這場無聲悲劇的縮影。中央申評會的裁決,如同明鏡高懸,指出了申訴的途徑與責任歸屬,然而,時光荏苒,近兩載光陰流逝,那應有的轉呈與處置,卻如同石沉大海,杳無音訊。教育部新頒的法令與解釋,如同春雨滋潤乾涸的土地,本應為受害者帶來一線生機,學校與申評會的漠然置之,卻將這希望之光徹底熄滅,徒留卸責的冰冷與推託的蒼白。這巨大的反差,映照出公私立學校之間,對教師尊嚴與權益守護的何等天壤之別!
私校霸凌的調查,更像是一場精心編織的迷霧。相較於公部門的嚴謹細緻,私校的調查,竟是如此的輕率與草率。申評會無視自身的裁決,匪夷所思地採信由學校內部人士(甚至可能包含加害者)組成的委員會的「無霸凌」認定,這與過往血淋淋的案例何其相似!校長明顯的違法行徑,竟被劃歸「非審議範圍」而置之不理,證據如同散落的珠玉,無人拾起。於是,霸凌的陰影持續籠罩,而加害者卻能逍遙其外,自私自利。陳情人的聲聲呼喚,如同投入深淵的石子,毫無迴響。申評會的放任與規避,如同築起一道高牆,任由學校董事會的霸凌行徑愈演愈烈,那曾有的宗教情懷與辦學宗旨,早已蒙塵,而教育部的監督之責,又在何方?
性平案件的細緻調查,宛如一幅精工細描的畫卷,從通報到最終裁決,每一個環節都力求周全。對比之下,陳情人所遭遇的職場霸凌,辦公室的斷電、斷網,桌椅的強行搬離,乃至不續聘的冰冷決議,申評會竟僅憑一份由加害者一方主導的「非霸凌行為」認定便草草結案,這審查的密度,豈止天壤之別?學校肩負教育之責,申評會應是教師權益的守護者,面對如此攸關教育本質的案件,審查竟能如此輕忽?
更令人心寒的是,面對陳情人如山的證據,申評會非但沒有秉持公正之心查明真相,反而與下級機關研商自訂解釋函,將自身核查的責任推卸得一乾二淨,甚至將勞委會也牽扯其中,並冠以「私校霸凌案的首例判例」之名,試圖掩蓋其行政怠惰與推諉卸責的真相。而那些攸關教師生計與尊嚴的霸凌事實,竟被一一劃入「非審議範圍」,這豈是公正的體現?
行政機關的袒護與包庇,更如無形的黑手,扼殺了受害者的希望。本應公開透明的資訊檔案,竟以「非審議範圍」為由拒絕提供,而國教署官員卻能輕易探問細節。學校更是做出種種反常舉動,意圖影響申評會的判決。校務會議上那句「有原住民立委可以處理幫忙」,以及前校長對陳情信的迅速掌握與詰問,無不暗示著權力的陰影與裙帶關係的存在。教師申訴制度僅設一級,更如同為私校的「門神」洞開了操弄的空間,使得本應匡正錯誤的機制形同虛設,最終淪為制度性霸凌的溫床。
綜上所述,懇請有權者明察秋毫,深究相關失職官員的責任,依循法規,重新展開公正的調查與審議,慎選秉持良知的委員,恪守利益迴避原則,方能撥開校園職場霸凌的迷霧,讓正義的光芒照亮每一個角落,還教育一方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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