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泰安分駐所與龍山派出所於本月11日13時26分,接獲報案於泰安鄉警光山莊發生緊急救護案件,疑似民眾於泡湯過程中溺水,員警立即趕赴現場協助處理。
經警方了解,當事人(李男,42年次),當日與家人前往警光山莊大眾池泡湯,期間因不明原因發生溺水情形,經現場民眾發現後,警光山莊主任即刻通報119請求協助。泰安消防分隊獲報後迅速到場,並將患者送往醫院急救。

患者經院方全力搶救後,仍於當日14時22分宣告不治。後續待相關筆錄及證卷製作完成後,將報請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進行相驗。
大湖分局呼籲,民眾從事泡湯、戲水等活動時,務必留意自身身體狀況;如發現身體不適,應立即停止活動並向現場人員或撥打119求助,以確保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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