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尖山派出所警員蘇瑋柏於114年12月29日22時許擔服值班勤務,有一名黃姓民眾(67年次、男)至電本所稱目前待業中無經濟來源,今日尚未用餐飢腸轆轆,詢問警方有無食物能提供使其充飢。
經警方告知可提供簡易食物,黃男便遠從造橋家中騎自行車至所內,同仁立即提供泡麵、水果及飲料供其果腹,另轉知可至鄉鎮市公所或相關社福單位詢問急難救助等事宜,渠非常感激警方協助,一再向警方道謝。
頭份警分局長郭譯隆表示,為民服務為警方工作的主軸之一,警方見到需要幫助的人會提供必要的協助,警察不再給人嚴肅的刻板印象,而是在適當的時刻能以熱忱的心協助需要幫助的人,讓這個社會處處有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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