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交往女國中生!帶到甲仙化石館外啪啪啪「堅持不戴套」 遭法院判刑

高雄男交往女國中生!帶到甲仙化石館外啪啪啪「堅持不戴套」 遭法院判刑

高雄男交往女國中生!帶到甲仙化石館外啪啪啪「堅持不戴套」 遭法院判刑

AI示意圖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方慕辰/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男子透過交友軟體與女國中生交往,並且帶她到甲仙化石館外發生性行為,且堅持不戴套,橋頭地院判有期徒刑2年4月。

 

判決書指出,馮姓男子與女國中生於111年6月24日透過lemo交友軟體認識後,成為男女朋友而開始交往。馮男於111年8月下旬某日14時許,駕車搭載女國中生前往高雄市甲仙化石館外,先在車上撫摸胸部,再於車外發生性行為,因女國中生的輔導老師發現異狀,經學校通報後,由社工陪同報警處理。

 

少女指出,當時馮男沒有戴保險套,印象很深刻,因為當時剛好生理期來了,要求馮男一定要帶套不然會懷孕,馮男卻說「剛結束不會」、「反正我不要戴啦」。

 

法院審酌被告為成年人,透過網路與少女交往後,竟為滿足一己性慾,對甫滿14歲女為性交犯行,考量被告矢口否認犯行,迄今仍未和解之犯後態度,依犯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罪,累犯,處有期徒刑2年4月。

閱讀原文

延伸閱讀:

​ 

作者資訊

賴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