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高市衛生局嚴正聲明某媒體昨(9)日報導扭曲偏差,錯誤標題誤導社會大眾,與該局提供說明原稿內容與意旨不符,為維護醫療秩序與患者就醫權益,衛生局今(10)日重申依法捍衛醫療安全與醫病尊嚴之立場,並作以下說明:
針對非危急狀況下,如病患或家屬出現嚴重干擾門診秩序、辱罵醫師、或嚴重破壞醫病信任關係等情事,依《醫療法》第24條規定,醫師與醫療機構為維護醫療秩序與安全,得採取必要措施,以確保醫事人員執行業務時之安全。
同時,依《醫師法》第21條及《醫療法》第60條規定,醫師對「危急」病人負有「即時」救治義務,不得無故拒絕救治;然現行個案情節並未構成相關法條所定之要件。
衛生局強調,良好的醫病關係是提升醫療品質的重要基礎,但所有依法執業之醫事人員,均應受到法律保障與社會尊重。基於醫療平權原則,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醫療秩序、妨礙醫療行為或侵害其他患者就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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