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釘子害摔傷! 花蓮吉安鄉公所賠52萬定讞

路面釘子害摔傷! 花蓮吉安鄉公所賠52萬定讞

路面釘子害摔傷!-花蓮吉安鄉公所賠52萬定讞

路面釘子害摔傷! 花蓮吉安鄉公所賠52萬定讞.(圖/翻攝 google map)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林千允/花蓮報導】花蓮一名吳姓女子去年散步時,不幸被路面突出釘子絆倒,導致髕骨骨折、左腿肌力萎縮、行動受限長達一年。她向吉安鄉公所求償133萬元,指控道路管理疏失,近日花蓮地方法院判決公所需賠償52多萬元。

吉安鄉公所表示,該釘子來源不明,且巡查道路已有固定制度,認為自己無過失。但法院調查發現,公所雖常規巡查,但未使用金屬探測等必要工具辨識細微異物,未能完全避免危害。法院認定釘子突出與道路管理瑕疵有因果關係,鄉公所應負賠償責任。

一審判決公所賠償52萬9,148元及利息,上訴後二審仍維持原判,確定鄉公所敗訴。法官指出,公有設施管理不善造成民眾身體受損,國家應負賠償責任。吳女須長期復健並依靠拐杖行走,這起意外對生活與工作都造成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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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