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人就任性? 國道勞斯萊斯車逼車畫面曝光

有錢人就任性? 國道勞斯萊斯車逼車畫面曝光

有錢人就任性? 國道勞斯萊斯車逼車畫面曝光

在國道逼車的勞斯萊斯轎車。翻攝畫面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台南報導】民眾PO網一段影片並發文,「11/14 17:50 在台南國道三號遇到一台勞斯萊斯,一路對前方車輛閃大燈、惡意逼車。到國道八號往台南的分岔路口又硬要並排插隊,失敗後就往新化方向去了。真的不知道在急什麼,只能希望不要害到其他用路人。」

 

國道勞斯萊斯不斷打遠光燈逼車。翻攝畫面

 

國道警第八大隊表示,民眾PO網11月14日17時50分國道3號南向346公里新化系統路段,一部小型車行駛外側車道遭同向勞斯萊斯 連續閃大燈逼迫,本大隊迄今尚未接獲相關報案及檢舉資訊。根據《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款「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這類危險駕駛行為將被處以新台幣 6000元至36000元罰款,並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

 

國道逼車的勞斯萊斯。翻攝畫面

 

國道警察第八大隊呼籲用路人,駕車應互相禮讓,避免因情緒影響而與其他用路人發生爭執或危險駕駛行為,並遵守交通法令規定。若是遇到疑似惡意逼車或妨害行車情形,應避免直接與對方起衝突,並立即報案通知警察機關派員處理,或可於事後將行車影像紀錄器所攝得之影像上傳到國道公路警察局線上檢舉國道交通違規專區,轄管警察大隊將依規定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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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