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傳媒、記者爆料網/莫沛宇/桃園報導】桃園市桃園區延平路一帶,日前發生1起計程車資糾紛。2名越南籍女子與1名蕭姓計程車司機因導航地址不符引發口角,進而爆發肢體衝突,3人皆受有輕微擦挫傷。雖然警方已依法受理,但2名女子事後卻在社群平台發文,指控警方冷漠對待並質疑遭到差別待遇。對此,桃園警分局出面澄清,強調全程依法處理,目前雙方已互控傷害罪嫌函送偵辦。
桃園市桃園區2名越南籍女子與1名蕭姓計程車司機因導航地址不符引發口角,進而爆發肢體衝突。
據了解,這起糾紛發生在本(10)月3日晚間19時許,69歲蕭姓計程車司機於桃園後火車站搭載微姓及韋姓2名越南籍女子,欲前往八德區的指定地址。然而,蕭男將地址輸入導航後,發現網路地圖顯示的位置與乘客所稱不一致。2名乘客見狀表示不願前往,但因車輛已行駛一段距離,蕭男向2人索取90元車資。2名乘客認為未抵達目的地不願支付,雙方因此爆發激烈口角,進而互相拉扯引發肢體衝突,導致3人都有輕微擦挫傷。
警方護送2名女子前往聖保祿醫院驗傷,並完成筆錄。
桃園分局大樹派出所員警獲報趕抵現場,發現2名越南女子頭髮遭拉扯、身上有擦挫傷,而司機的眼睛和嘴角亦有輕微擦挫傷。員警立即護送2名女子前往聖保祿醫院驗傷,並完成筆錄,司機則於隔日到案說明。
不過2名越南女子事後在社群媒體發文,指控司機態度惡劣,且在報警後遭到警方「冷漠」對待,質疑是否因外國人身分而有差別待遇,更批評警方未積極協助調閱車內行車紀錄器。
桃園警分局澄清,本案員警已積極協助辦理,並依規定受理報案及互控傷害告訴。警方指出,承辦員警已向雙方說明,行車紀錄器屬於個人設備,除非有交通事故或檢方法院指揮,警方無權強制要求司機提供。
至於女子指控警方冷漠,是因其中1名女子即將返回越南,希望警方能儘速協調司機賠償金錢,但此屬民事賠償問題,警方僅能告知循法律途徑處理,並非刻意冷漠。警方強調,雖然過程中雙方協調未果,但全案已依規定受理,並依傷害罪嫌函請偵辦,並無網友所述冷漠或有所偏頗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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