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檢偵辦東石槍擊案拘獲被告聲押獲准

嘉檢偵辦東石槍擊案拘獲被告聲押獲准
圖:嘉義地方檢察署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嘉義地方檢察署重大暴力防制專組檢察官林俊良指揮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於昨(18)日,拘提涉及槍砲、刑法妨害秩序、毀損等案件之被告蔡○○(下稱蔡○甲)等5人到案,查扣改造槍枝2把等相關證物。被告等5人均經林檢察官漏夜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被告陳○○、黃○○及吳○○等3人無羈押之必要,各諭知新臺幣(下同)5萬元交保,被告蔡○甲、蔡○乙2人則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向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嗣經法院裁定被告蔡○甲羈押禁見、被告蔡○乙則諭知3萬元交保。

嘉義地方檢察署

查被告蔡○甲、蔡○乙、陳○○、黃○○及吳○○等人與被害成年人因口角糾紛,於114年9月17日凌晨,在嘉義縣東石鄉某處相遇,詎被告蔡○甲等人竟持改造短槍、長槍,對附近街道射擊子彈,造成路旁店家之大門玻璃、拉門破損。
本署檢察長蔡宗熙表示,槍械暴力案件,不僅破壞社會安寧,更威脅民眾生命、身體、自由、財產等安全,檢警對此採取「零容忍」態度,積極嚴辦,防止仗勢滋事;並呼籲民眾遇糾紛或衝突,應保持理性,透過溝通或司法管道解決問題,切勿以非法方式處理。本案透過檢警合作,24小時內迅速偵破,成功攔阻槍械與暴力擴大,展現檢警共同維護治安的決心。

嘉檢偵辦東石槍擊案拘獲被告聲押獲准

​ 

作者資訊

編輯部
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