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警分局頭份派出所於114年10月22日10時許接獲民眾報案火災情事,經警方到場了解係承包商因施工時濺起火花,火花不慎掉入裝有油料之鍋爐槽內,因而失火並冒出濃煙,警消人員獲報後迅速趕抵現場撲救,所幸火勢在短時間內獲得控制,目前並無傳出人員傷亡,詳細起火原因刻正調查中。
頭份警分局長郭譯隆呼籲,在營業場所或工廠在修建或拆除時因強化防火管理訓練,並因落實管理責任與演練,方能提供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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