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竹東警分局二重埔派出所近日接獲報案稱有民眾騎乘電動代步車誤闖快速道路,警方隨即派員前往現場,經了解,1名李姓女子疑似不熟悉路況,不慎誤闖快速道路,警方為安全起見,遂護送李女下匝道後並聯繫家屬帶回。因該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警方已依法開罰。

竹東警分局呼籲,快速道路與高速公路禁止自行車、行人進入,相關規定攸關用路人安全,民眾應嚴守規範以避免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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