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著收罰單!男子站行駛車輛引擎蓋上舞動身驅 警方:最高罰1萬500元

等著收罰單!男子站行駛車輛引擎蓋上舞動身驅 警方:最高罰1萬500元

等著收罰單!男子站行駛車輛引擎蓋上舞動身驅 警方:最高罰1萬500元

男子站在行進車子引擎蓋上擺動身驅還錄影PO網。翻攝畫面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台中報導】民眾PO網一段影片,內容是昨(7)日21時許,1名男子站在太平區中山路3段25巷1輛行進中小客車引擎蓋上擺動身驅,太平分局獲悉後即主動查處,20多歲的張姓男子自稱當時與友人欲衝流量及點閱率,遂與幾名友人在偏避巷弄內自錄影片,張姓男子自行在引擎蓋上舞動吸睛搏版面,並由友人開車緩緩行駛於路上,隨後自行上傳網路。

 

警方表示自小客車駕駛及引擎蓋上舞動身驅男子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開罰。

警方表示,有關駕駛部分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1項7款「載運人客、貨物不穩妥…,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張姓男子站在引擎蓋上則違反同法第81條「在車輛行駛中攀登、跳車或攀附隨行者,處新臺幣500元罰鍰」,將依規定製單舉發。全案將依規定製單舉發,並將檢具相關事證續行依法嚴辦。太平分局表示,民眾切勿因個人喜好從事不當或違序行為,警方均將依法嚴辦,以維護安寧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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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