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機車騎士撞擊間未設亮光警示三角錐摔倒受傷。翻攝畫面
【賴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台中報導】台中市昨(29)日晚間發生機車騎士撞擊無閃燈警示三角錐摔倒受傷事故!機車騎士將行車紀錄器影片上傳Threads並發文痛批:「只能說台中政府做路真的有問題,設置三角錐完全沒亮燈是三小」,有網友留言「記得一定要報警,看是哪個單位。通常這種路中間建設局機率比較高,然後他們會請外包商聯絡你再談和解。有擦傷什麼都記得去看醫生開證明。我之前也是這樣摔車摔斷手,折騰了四五個月。」
機車騎士看到三角錐反應不及撞上。翻攝畫面
台中市警二分局表示,昨日23時00分許接獲報案,在中清路與育德路口,一名機車騎士因行經施工區域不慎撞上未設置爆閃燈警示的三角錐,導致人車倒地車輛受損,所幸僅輕微受傷,未有生命危險。案經員警初步調查,朱姓男子(19歲)當時駕駛機車沿北屯路方向直行,行經中清路與育德路口時,因夜間視線不佳,未注意到前方未設爆閃燈之施工三角錐,當場發生碰撞。事故造成機車車頭與左側車身受損,朱男腳部挫傷,經送醫治療後並無大礙;另員警依法對朱男施以酒測並無飲酒。
未設閃光警示害機車騎士撞擊摔傷。翻攝畫面
警方表示目前已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釐清案情,並針對施工區標示不足部分通報相關主管機關改善,確保市民用路安全。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四十三條:「挖掘道路,應事先向公路主管或市區道路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主管機關許可時,應知會當地警察機關;工程進行中,並應樹立警告標誌,夜間並安裝警告燈;工程完竣後,應立即撤除並將障礙物清除。」第二分局分局長鍾承志提醒用路人,夜間行車時視線受限,駕駛人務必保持安全車速並提高注意力,遇有不明障礙物或施工標誌時應減速慢行,以策安全;此外,也呼籲相關施工單位應依規定設置警示燈具與標誌,確保施工區域明顯可辨,以防止類似事故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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