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警分局頭份派出所員警因派案前往處理家庭暴力案件,為制止被害人與警方生命危害因而開槍事件,經檢方親赴現場勘查、彈道比對、訊問在場人員、及與監視器內容交叉比對詳為偵查後,認所為係屬正當防衛及依法令之行為,為不起訴處分。
該員警獲不起訴後,感謝檢察官挺警察,支持警察嚴正執法,另也感謝各級長官、同事的關心與支持。
分局長郭譯隆到任後了解本案始末後,特請屏東名書法家陳明煌老師賜「勇者無懼」墨寶,支持、相挺同仁勇於執法,並期勉所有同仁繼續為苗栗鄉親提供更優質警政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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